职务犯罪减刑假释最新规定如下:如果罪犯有重大立功的行为或者其它的减刑情节,可以申请减刑。对于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需要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职务犯罪罪犯,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减刑的原则是从严掌握。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职务犯罪罪犯,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
假释是对正在服刑的罪犯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职务犯罪被判刑后,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假释。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但是,如果职务犯罪是贪污罪、受贿罪且被判处死缓的,在死缓减为无期后,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职务犯罪可以假释,但前提需要符合假释的条件:1、假释的主体必须是因犯罪或违法行为接受法院判决处以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服务人员,并且有期徒刑需要实际执行二分之一以上,无期徒刑需要实际执行13年以上;2、犯罪分子在服役期间表现良好,坦白从宽,积极接受改造,证明其自身行为,不再危害社会利益,并由相关执法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请申请书申请假释;第三,不是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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